“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19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知
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依托湖北大学,瞄准科学前沿,着眼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;努力建设成集创新型人才培养、地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、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产品开发、综合创新平台建设为一体的国内先进研究基地,切实为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。
为贯彻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实验室运行方针,根据《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湖北大学)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实验室现在开始受理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。
实验室开放基金主要支持有机合成及催化转化、有机无机杂化分子定向设计与功能调控、分子探针合成及应用、功能高分子合成及应用等研究方向的相关课题。本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8~12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~5万元;另设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青年委员会特别开放基金2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;执行期限为2年,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。
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
1. 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《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湖北大学)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》。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,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向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报送《申请书》一式2份,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。校内申报书后需附上已发表的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列表(论文截至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),以及以湖北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,同时附论文首页和授权专利首页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参考。
2. 资助项目要求能在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,或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,并在研究成果的合适位置,标注“本研究得到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资助”或“The study was supported by Ministry of Education Key Laboratory for the Synthesis and Application of Organic Functional Molecules, Hubei University, Wuhan 430062, PR China”。
3. 2019年度校内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受理的截至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17:30(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);校外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受理的截至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:30(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,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)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 本实验室将组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。
5. 解释与修改权在本实验室。
联 系 人:罗晓宇
联系电话:13986286048
QQ: 2304016908
通讯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
邮政编码:430062
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19年10月16日